管理与体制

一、管理制度建设

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实验室正常运行的保障,生态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在学校相关制度的基础上,根据本学科的特点,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,如《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规程》、《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仪器预约使用制度》、《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、《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须知》和《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安全承诺书》等,涵盖实验室日常运行、实验室开放管理、实验室安全、实验室设备管理、实验室经费使用等方面,从制度上保障了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
二、仪器设备管理

良好的仪器设备是实验室运行的基础,中心通过建立完整的仪器设备管理档案,记录仪器的购置、使用、维护、维修等信息,对仪器实行终身管理,并通过网络数据库,使管理者实时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。同时,定期对中心仪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,发现故障及时处理,提高设备的完好率,确保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良好运行。

对于大型、进口仪器的管理,做到专人保管,并建立了专门的使用档案,认真做好仪器使用及检修情况纪录,定期维护,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,使设备完好率达到90%以上。大型仪器除了满足本科生教学需要外,还向校内教师和研究生科研项目有偿开放,收入资金归设备处统一管理,回收资金用于仪器的维护,不足部分由设备处管理的专项维修经费解决。  

三、考评机制建立

为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,中心建立了有效的考评机制,奖优惩劣。采用年度述职与师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,了解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,对教学效果好的教师,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;对工作量不够、工作不到位、教学效果差的教师,提出整改意见,并要求本人有整改措施,以观后效。做到奖惩分明,营造良好、高效的工作氛围。

四、安全环保措施实施

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,中心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安全条例、规范,同时结合自身特点,制定一系列保障实验室安全的措施:

(1)中心安全实行主任负责制,负责整个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工作。各实验室都设置安全责任人,负责相关实验室的安全,责任到人。

(2)对初次进实验室操作的师生员工和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。

(3)在实验室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。

(4)对于实验教学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,有专题预案,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。

(5)每个实验室都安装有监控设备,并与学校保卫处主控室连接。

(6)每个实验室都安装有烟雾和煤气报警装置,学校保卫处每年组织一次对烟感、煤气报警装置的维护。

(7)所有实验台都采用防强酸强碱、阻燃的环保材料,实验室室外走廊装有紧急喷淋装置,每个实验室设有洗眼器;

(8)学校保卫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习,为中心人员和新入校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,做到人人会使用灭火机、人人熟悉危险情况下的应急、应变措施。

(9)每个实验室设置排气管道,可以将实验室有害气体排放到室外,避免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学生和教师的健康。

(10)实验废液和有害废物由中心统一收集,定期由实验室与设备处联系处理

五、运行经费保障

中心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校教务处的实验教学经费拨款、设备处的设备维护经费拨款、学校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、学校“985” “211”双一流建设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,以满足实验教学中心的正常运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