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实验教学中心本科生实验室规章制度
1.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规则
实验进行前,必须了解仪器的性能、结构和各开关等的功能。仪器仪表要定期检查、通电、校准和维护,防止不必要的损坏,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。
学生不得拨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,不得随意搬动仪器。每学期清查仪器设备两次。
显微镜等光学仪器和原件、测量仪器仪表要轻放。切勿用手触摸光学仪器的镜头和表面,如有灰尘需用专用的擦镜纸轻擦。
所有仪器仪表和设备,禁止超负荷运转。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,有详细的使用和维护记录备查,提高使用效率。
仪器仪表按规定接通,经教师检验无误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实验操作。
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有关的实验制度。如有违背,教师有责任提出警告,并根据造成的后果按规定处分。
2. 学生实验规则
课前充分预习。明确实验要求,做好预习报告及各项准备。实验前检查仪器设备、实验材料的齐全程度和技术状态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老师,不得擅自动用他组仪器和用品。
认真做好实验。实验时应集中思想,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,细心观察,如实记录实验过程发生的现象、变化和数据,认真思考。
安守实验岗位。不得抄袭他人的记录。实验完成后,需要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和实验记录,并做好整理和清洁工作后方可离开。按时完成实验报告。
保持实验室清洁安静。实验室内禁止吸烟,不得随地吐痰。实验室废弃物放入指定的容器或地点。实验时不准聊天和喧哗。
注意实验安全。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,了解消防器材的放置处和使用方法,做好有毒物品等的防护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,并即刻报告老师。
爱护实验资产。一切实验设备与用品均属国家资产,实验时小心使用仪器设备和有关物品,如有损坏或丢失需及时报告教师,根据责任按章赔偿。
遵守实验制度。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器材借用、损坏、赔偿和仪器操作、安全卫生等各项规定。应有值日生在实验结束后打扫实验室,检查水、电、煤是否关闭,关好门窗。
3. 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
实验室安全员制度。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,定期检查水、电、煤等的状态,发现故障和隐患及时报修和排除。
工作人员责任。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实验室的卫生清洁、水电煤畅通和安全设施的完好,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
实验室卫生。实验室内不准吸烟,不准乱丢废物,仪器设备布局合理。操作人员应安守工作岗位。
大型精密仪器专人负责制。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。仪器操作员负责大型精密仪器的运行和日常维护。
实验室用电安全。不得乱拉电线,不得使用与实验无关的任何电器设备。
加强化学药品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。易燃易爆与有毒试剂须按规定使用,并有专柜储存,加锁专人管理,有详细的领用和使用记录备查。
健全安全卫生管理。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到每天对水、电、煤进行安全检查。每学期由学院院长负责组织全面的安全卫生检查,及时排除故障和隐患。实验室有专人管理钥匙,实验室主任统管全院的本科生实验室钥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