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实验室开放制度

发布者:刘敏 | 发布时间:2016-06-14 | 动态浏览次数:76

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本科生实验室开放制度

为了提高本科教学质量,培养学生创造能力、科学思维能力和综合能力,为学生创造个性发挥的空间环境,并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,我院本科生实验室实行开放制度。为规范实验室开放后的秩序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开放对象

1.全院在读本科生;

2.全院在读研究生;

二、开放时间

在保证正常本科教学实验开展的前提下,为广大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。为保证实验室安全,实验室原则上只在工作时间实行对外开放。

三、实验室开放申请方式

实行预约制,由需要使用的学生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,向实验室主管老师申请并核查审批后,方可进入实验室。

在申请书中需写明主要的实验内容、用到的实验仪器及试剂等,声明在进入实验室实验前,指导老师已经对其进行了有效地培训与指导,学生对整个实验过程熟悉,能够做到安全操作。并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。

四、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

1.开放实验室实行登记制,学生实验需在所在实验室使用记录本登记实验项目等信息。

2.实验前指导老师必须对学生进行有效培训与指导,确保学生熟悉各种仪器设备及使用方法,熟悉所用试剂及耗材的性能与用途,做到安全操作。

3.进入实验室做实验的学生,必须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管理人员管理,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

4.实验完毕后,一定要认真打扫实验室卫生,摆放好实验物品,保持室内卫生清洁,经实验室主管老师确认后方可离开。

5.原则上本科生实验室不能用于研究生培养。若教师的科研工作中偶遇特殊情况急需借用的,需申请。在不影响正常本科教学任务的前提下,经学院同意后,方可临时使用。但绝非长期占用。

6.违反以上规定者,实验室主管老师可以随时终止实验。